失信被执行人 |
邯郸乾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1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403民初3804号 |
案号 |
(2021)冀0403执2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邯郸乾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王巧兰借款本金100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1000000元为基数,按月息2%计算,自2012年10月22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4880元,由邯郸乾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时间 |
2021-07-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未连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007415168649 |
登记机关 |
邯郸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路219号1408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