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源广行建材家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38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河城法民一初字第1482号 |
案号 |
(2015)河城法执字第003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确认拖欠原告货款1220182.5元及支付违约金43120元,双方同意被告在2015年4月20日前支付543120元,在2015年5月30日前支付余款720182.5元。原告在收到被告支付的543120元后三日内申请法院解除对被告银行账号的冻结。 二、若被告未按上述约定支付货款,被告同意向原告一次性支付货款1220182.5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自2014年11月11起以未支付货款总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 三、其他没有争议。 本案诉讼费16240元减半收取812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3120元,由原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5-06-11 |
发布时间 |
2016-01-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它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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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冯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600303894793G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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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紫金县临江金珠工业园管理处办公大楼第三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