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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7384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506民初7424号
案号
(2021)苏0506执8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苏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5起十日内归还原告王虎、沈素霞购房款人民币177010元,并支付该款自2017年9月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的利息,以及此后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至实际给付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王虎、沈素霞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人民币2720元,由两原告共同负担720元,被告负担20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1-25
发布时间
2021-07-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武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283785968408U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泰兴市黄桥镇城黄路北侧、财政所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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