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双沟酿酒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988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1民初489号民事判决书、(2019)苏民终1817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苏0113执5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0万元。2、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一审期间申请执行人预先垫付的诉讼费5800元。3、被执行人立即支付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迟延履行金,以及30万元为基础从二审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即从2020年12月31日开始按照每天52.5元(300000* 0.0175%)的标准计算至给付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2-24 |
发布时间 |
2021-07-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建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324139885149A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泗洪县双沟镇东大街8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