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久润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971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523民初1891号 |
案号 |
(2021)豫1523执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河南久润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共欠原告新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50万元及滞纳金(滞纳金以5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6日起按照同业银行拆借四倍利率即月利率1.28%计算至本金还清为止);二、被告河南久润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欠原告新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本金50万元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还清;滞纳金定于2021年2月8日前一次性还清;三、若被告河南久润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期返还本金,则原告有权就全部借款本金及滞纳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时间 |
2021-07-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梁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233971260731 |
登记机关 |
信阳市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信阳市新县新集镇叶林大道鑫海大厦西侧附一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