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重庆弘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60K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18民初4598号 |
案号 |
(2021)京0118执17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被告重庆弘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北京圣光奥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货款三百七十五万元并支付违约金(以三百七十五万元为基数,自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3-02 |
发布时间 |
2021-07-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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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海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234MA60K33Y2Y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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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重庆市开州区文峰街道文成社区人民路284号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