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苏州苏拓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86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赣1024民初556号 |
案号 |
(2017)赣1024执1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崇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苏州苏拓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江西明正变电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1858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按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上浮50%的罚息利率标准计算,其中自2015年12月2日起至2016年2月1日,以货款67760为基数;自2016年2月2日起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以118580元为基数),限期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江西明正变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61.4元,由被告苏州苏拓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崇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7-02-10 |
发布时间 |
2017-08-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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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裘荣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9058651391J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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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兴路788号运东商业广场I-0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