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合肥博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90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103民初1822号 |
案号 |
(2021)皖0103执4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合肥博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货款262807.92元及利息3193.12元(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2019年11月13日暂计算至2020年3月2日,之后以欠付货款为基数,按照前述标准自2020年3月3日起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杨国胜对上述确定的被执行人合肥博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共同负担案件受理费5370元、公告费800元、执行费418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时间 |
2021-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国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7790728409 |
登记机关 |
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荷塘路50号杏花国际广场A-1301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