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党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128********02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226民初7588号 |
案号 |
(2021)皖1226执20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颍上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梁亦才借原告张利勇100000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偿还原告张利勇100000元及利息;二、被告庄千川借原告张利勇200000元,该笔借款由被告党勇、被告粱亦才提供担保,被告庄千川于2021年5月1日前偿还原告张利勇借款200000元及利息,被告党勇、被告粱亦才承担被告庄千川200000元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三、以上两笔借款确定利息均按月利率2%计息,从2017年11月16日起至本金履行完毕时止,已付的35000元利息从中扣除。其他无争议。案件受理费6040元,减半收取3020元,由原告张利勇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颍上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6-09 |
发布时间 |
2021-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