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南通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13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昌州证经字第4206号执行证书 |
案号 |
(2016)新23执1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吉州公证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1156258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6-07-11 |
发布时间 |
2016-1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顾巧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126613183740 |
登记机关 |
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湾子头村十二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