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郑州光大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701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191民初17798号 |
案号 |
(2019)豫0191执175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郑州市神阳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支行借款本金25000000元,利息7406.36元、罚息541937.51元、复利4168.25元,以上共计25553512.12元(暂计算至2019年1月23日),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郑州光大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河南路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钟波、吴德秀对本判决第一项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9568元,减半收取计84784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郑州市神阳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光大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河南路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钟波、吴德秀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11-11 |
发布时间 |
2019-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案号 |
(2019)豫0191执17568号 |
立案日期 |
2019-11-11 |
执行法院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5643296.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爱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1701299901 |
登记机关 |
郑州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郑州市中原区紫竹路东、须水西路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