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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0123********39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0181民初652号
案号
(2021)云0181执9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宁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陈俊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陈超华装修报酬人民币6766元整。由被告自2018年2月11日起以人民币6766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原告逾期付款损失,直至装修报酬全部付清为止。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宁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4-23
发布时间
2021-07-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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