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北亚泵阀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88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282民初835号 |
案号 |
(2021)苏1282执1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北亚泵阀制造有限公司、孙再宏结欠原告夏金龙货款512,000元,此款被告江苏北亚泵阀制造有限公司、孙再宏约期自2020年4月起至2023年1月止于每月28日前各支付原告夏金龙15,000元,余款2000元于2023年2月28日前付清(此款由二被告直接汇至原告夏金龙中国农业银行东兴支行6228483428885606475账户);上述款项若二被告有一期未能按约履行,需另行支付原告违约金20,000元,且原告可就下余全部款项及违约金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560元,保全费3420元,合计7980元,由被告江苏北亚泵阀制造有限公司、孙再宏负担(此款原告已交纳,二被告于2020年6月28日前直接给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3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时间 |
2021-07-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再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827888685171 |
登记机关 |
靖江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靖江市新桥镇新亚北路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