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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0123********397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0181民初2079号
案号
(2021)云0181执8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宁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吴云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温泉山谷天乐时光园四期a24幢303号房屋腾空后返还云南温泉山谷康养度假运营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并按800元/月支付自2019年7月11日起至实际腾还房屋之日止的房屋占用费(暂计算至2021年2月10日为15200元);案件受理费174元由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宁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4-13
发布时间
2021-07-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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