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瑞金市渝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607********077C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81民初1829号 |
案号 |
(2021)赣0781执2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瑞金市渝瑞新能源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江汉油田瑞腾达工程潜江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739405.4元及其自2019年5月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二、驳回原告江汉油田瑞腾达工程潜江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675元,由原告江汉油田瑞腾达工程潜江有限公司负担1245元,被告瑞金市渝瑞新能源有限公司负担2843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时间 |
2021-07-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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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邓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81MA35WE077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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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瑞金市象湖镇红都大道(建设银行左侧)原计生委办公大楼三至五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