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滨州市紫荆华赢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09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602民初1776号 |
案号 |
(2021)鲁1602执18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滨州市紫荆华赢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财源建工有限公司工程款2 112 631.94元及利息(自2020年5月9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2 112 631.94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山东财源建工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 814元,由原告山东财源建工有限公司负担1 065元,被告滨州市紫荆华赢置业有限公司负担26 74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5-11 |
发布时间 |
2021-07-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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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任仲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602550946255H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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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五路521号乔雅商务中心1号楼宾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