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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程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203********35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0111民初5958号
案号
(2021)粤0111执30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受理费81224.9元,由被告佛山市多嘉贸易有限公司、程园生、陈华莲、宫水香、程俊、梁静怡、宫金生共同负担,并于本民事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1-19
发布时间
2021-06-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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