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奎屯君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88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新4003民初969号 |
案号 |
(2021)新4003执7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奎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原告赵民与被告魏宏于2011年10月24日签订的协议书有效;二、被告魏宏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持有的被告奎屯君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0%的股权转给原告赵民。案件受理费15,40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魏宏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奎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6-04 |
发布时间 |
2021-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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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魏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40035688683129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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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团结南街2号(西部贸易中心主楼负一楼A-1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