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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祁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203********15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苏0281民初15098号
案号
(2018)苏0281执74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祁涛、祁佳钰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在继承祁进响遗产的范围内给付原告陶惠娣借款300万元。二、被告宁波晶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40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6000元(原告陶惠娣已预交),由被告祁涛、祁佳钰在继承祁进响遗产范围内承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陶惠娣。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8-10-12
发布时间
2018-10-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8)苏0281执7409号
立案日期
2018-10-12
执行法院
江阴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3048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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