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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合肥海润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9286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苏0281民初5706号
案号
(2018)苏0281执37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合肥海润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应偿付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货款203000元,并负担其中货款87000元自2015年8月1日起、货款87000元自2016年1月14日起、货款29000元自2017年1月29日起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上浮30%计算的逾期付款损失(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给付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2299元(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合肥海润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给付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代理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8-01-12
发布时间
2018-01-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郝东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092869431D
登记机关
合肥市新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大禹路与东方大道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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