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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合肥海润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9286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苏0281民初7053号
案号
(2018)苏0281执5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合肥海润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支付原告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货款3455880元及违约金(本金3421230元自2017年4月20日起、本金34650元自2017年7月8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260元(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合肥海润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直接给付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1份及副本2份,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代理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8-01-19
发布时间
2018-09-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郝东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092869431D
登记机关
合肥市新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大禹路与东方大道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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