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袁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724********00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702民初1706号 |
案号 |
(2021)豫0702执22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立即支付申请人理赔款51333.25元、保费5535.2元;并支付违约金6551.25元(该违约金以56868.45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为标准,自2020年5月1日起计算暂计至2021年5月20日,实际请求支付至款项清偿之日止),请求支付总金额暂共计为63419.7元;2、请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案件受理费755元;3、请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5-25 |
发布时间 |
2021-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