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汇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610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2)袁民二初字第411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3)袁法执字第003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江西亿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欠原告苏州聚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75500元,此款由被告在2013年5月30日前付35000元,2013年10月30日前将余款40500元一次性付清。案件受理费877元,由原告负担377元被告负担5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3-08-26 |
发布时间 |
2015-1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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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徐福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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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开发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