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025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3民终8751号 |
案号 |
(2019)京0113执64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货款共计一百八十九万五千四百二十一元四角四分及利息(以一百八十九万五千四百二十一元四角四分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自二〇一八年十月一日起支付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9-08-19 |
发布时间 |
2019-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京0113执6475号 |
立案日期 |
2019-08-19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朱燕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102525123P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顺义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北小营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