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呼伦贝尔市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杨树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95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2701民初299号 |
案号 |
(2020)黑2701执恢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加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袁芝鑫在本判决生效十日内给分石佳春5355770元二、鄂伦春自治旗瀚博商贸有限公司和呼伦贝尔市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杨树分公司对上款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三、俺家受理费49290元和保全费252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1-16 |
发布时间 |
2021-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袁芝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723099552242F |
登记机关 |
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三马路桥东东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