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青岛云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40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6民初482号 |
案号 |
(2020)鲁0685执恢1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招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高云、李金霞、青岛云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乐江借款本金6000万元及利息1200万元,合计7200万元;二、被告高云、李金霞、青岛云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乐江逾期还款违约金(以360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6月13日,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以360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6月16日,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三、被告高云、李金霞、青岛云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王乐江律师代理费100万元;四、被告高云、李金霞、青岛云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诉讼保全担保保险费70700元。案件受理费620724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高云、李金霞、青岛云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招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03 |
发布时间 |
2021-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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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00794045437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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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青岛市崂山区东海路99号石苑别墅小区9号楼1层102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