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国利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9019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202民初2670号
案号
(2021)皖1202执11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国利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内偿还原告阜阳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垫付款20078183.45元、违约金2007818.3元、律师代理费20000元;8二、原告阜阳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被告安徽科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阜阳市颍州区鼓楼办事处东城墙路明伦巷15号东城墙农贸市场d商住楼裙楼裙d113、d114室;d商住楼d109、d110室;c商住楼c111-1、c111-2室房屋折价、变卖、拍卖的价款对上述第一项款项所确定的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李士学、冯侠、刘光军对原告阜阳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实现上述第二项抵押权后不足以偿还第一项债务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2330元,由被告安徽国利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安徽科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士学、冯侠、刘光军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2-20
发布时间
2021-06-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夫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2005901919427
登记机关
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阜阳开发区新安大道66号福泰制衣有限公司1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