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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宫秀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2429********38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623民初204号
案号
(2021)冀0623执5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涞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宫秀伍偿还原告成红建借款40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15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15000元,于2021年9月30日前偿还剩余的10000元。二、若被告宫秀伍有任意一期不能按照上述约定履行,则被告宫秀伍须支付原告成红建违约金5000元,原告有权就全部未还款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双方当事人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涞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5-08
发布时间
2021-06-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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