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淮阳县新生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24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1626民初710号 |
案号 |
(2019)豫1626执20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淮阳县新生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归还原告淮阳县财源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息883592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414.8元,由原告淮阳县财源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5176元,被告淮阳县新生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承担11238.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11-13 |
发布时间 |
2019-1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豫1626执2058号 |
立案日期 |
2019-11-13 |
执行法院 |
淮阳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894831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马伟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3411626592434725W |
登记机关 |
周口市淮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白楼市场监督管理所 |
注册地址 |
淮阳县城关镇贾庄行政村马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