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杨智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21********46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藏0202民初1024号 |
案号 |
(2021)藏0202执4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支付26,000元及以本金26,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4.15%计算,从2020年1月1日至实际支付日期的利息。如不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25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西藏 |
立案日期 |
2021-05-20 |
发布时间 |
2021-06-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