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抚顺市鑫泉卫生洁具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53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辽0403民初1634号 |
案号 |
(2018)辽0403执1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如下协议:一、被告抚顺市鑫泉卫生洁具制造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前给付原告朱喜平借款本金及借款期间利息31,200元;二、被告抚顺市鑫泉卫生洁具制造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以借款本金30,000元为基准,自2012年9月25日起至2017年5月5日止按年利率20%支付原告朱喜平违约金;三、案件受理费55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275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8-01-24 |
发布时间 |
2018-04-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智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421555383359N |
登记机关 |
抚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抚顺县马圈子乡马圈子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