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黄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03********18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982刑初162号 |
案号 |
(2021)赣0982执9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樟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人黄鹏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3月15日起至2031年9月14日止。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自2031年9月15日起至2033年9月14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樟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时间 |
2021-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