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桂成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601********08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2626民初1355号 |
案号 |
(2021)黔2626执1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岑巩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桂成猛、杨仁信、杨洪玉尚欠原告贵州润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混凝土款100600.00元,被告桂成猛、杨仁信、杨洪玉自愿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连带支付原告贵州润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混凝土款人民币100600.00元。二、原告贵州润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60.00元,减半收取1280.00元,被告杨仁信、桂成猛、杨洪玉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岑巩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4-07 |
发布时间 |
2021-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