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俊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608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川1702民初1275号 |
案号 |
(2018)川1702执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达县溢源贸易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前偿原告借款本金2250万元及利息;被告于2017年10月10日前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4万元;被告四川俊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岳方淑、鲁群承、鲁华、李红樵对以上第一、二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对抵押财产变现后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92054元由六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8-01-02 |
发布时间 |
2019-04-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8)川1702执21号 |
立案日期 |
2018-01-02 |
执行法院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2592054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鲁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700056080003G |
登记机关 |
达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达县南外镇仙鹤路669号(广卫大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