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市圣斯克家俱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570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06民初3307号 |
案号 |
(2021)津0106执17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天津市圣斯克家俱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天津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项12749938.02元及利息(自2020年4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日利率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二、被告天津市圣斯克家俱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天津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律师费10000元;三、如被告天津市圣斯克家俱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上述第一、二项给付义务,则原告天津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有权就2015年抵字第056号《抵(质)押反担保合同》后附《存货清查评估明细表》中列明的动产依法协议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四、被告汪俊清对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五、本案其他无争议;六、案件受理费98360元,减半收取49180元,公告费260元,均由被告天津市圣斯克家俱有限公司、汪俊清连带承担,于2020年12月26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天津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02-09 |
发布时间 |
2021-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汪金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2725709965J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津南区经济开发区(双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