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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乌兰察布市佳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0125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925民初2362号
案号
(2021)苏0925执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建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对被申请人乌兰察布市佳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的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多伦诺尔镇福盛社区府前街10号的金龙义乌商厦4号商业楼的a-134、a-135、a-136、a-137、a-138、a-139、a-147、a-240、a-241、a-242、a-243、a-244、a-245、a-246、a-247、a-311、a-312、a-313、a-314、a-315、a-323、a-324、a-325、a-326、a-327、a-328、a-329、a-330、a-331、a-332、a-333、a-334、a-335,b-301、b-302、b-311、b-312、b-313、b-314、b-315、b-316、b-317,c-243、c-244、c-245、c-246、c-247、c-248、c-249、c-250、c-251、c-252、c-254、c-303、c-304、c-305、c-306、c-307、c-339、c-340、c-341、c-342、c-343、c-344、c-355、c-356、c-357、c-358、c-359、c-360、c-361、c-362的房屋或者相应价值的银行存款予以查封、冻结,限查封、冻结金额为640万元。不动产查封期限为三年,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建湖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1-05
发布时间
2021-06-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9027012508460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集宁乌兰大街1号(乌兰商厦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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