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晋城市冲天伟神能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68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502民初2034号 |
案号 |
(2021)晋0502执5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被告之间的《民用燃气建设服务合同》;二、被告晋城市冲天伟神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晋城市城区西上庄街道办事处夏匠村村民委员会垫付燃气款12000元;三、驳回原告晋城市城区西上庄街道办事处夏匠村村民委员会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5340元,由原告晋城市城区西上庄街道办事处夏匠村村民委员会承担1550元,由被告晋城市冲天伟神能源有限公司承担379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2-20 |
发布时间 |
2021-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小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500346878398U |
登记机关 |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黄华街南段瑞丰机电城D区1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