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苏州卡迪亚铝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908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581民初10642号 |
案号 |
(2020)苏0581执恢5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苏州卡迪亚铝业有限公司归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编号为z1508ln15657000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人民币319万元,支付计算至2016年11月17日的罚息人民币119837.67元,并支付自2016年11月18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罚息、复利。二、被告苏州卡迪亚铝业有限公司于归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编号为z1601ln15656643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人民币1500万元,支付计算至2016年11月17日的利息、罚息、复利人民币467746.76元,并支付自2016年11月18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罚息、复利。三、被告苏州卡迪亚铝业有限公司归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14限公司常熟分行编号为z1602ln15680921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人民币1681万元,支付计算至2016年11月17日的利息、罚息、复利人民币549815元,并支付自2016年11月18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罚息、复利。四、被告苏州卡迪亚铝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律师代理费人民币36万元。上述第一、二、三、四项款项由被告苏州卡迪亚铝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如采用转帐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帐号;或汇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常熟农行方塔支行;账号10520101290018662)。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五、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有权以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被告苏州卡迪亚铝业有限公司抵押的常熟市尚湖镇练塘翁庄路10号4幢房屋所得价款在最高额人民币15740100元范围内、常熟市尚湖镇练塘翁庄路10号5幢房屋所得价款在最高额人民币8250700元、常熟市尚湖镇练塘翁庄路10号6幢房屋所得价款在最高额抵押人民币2282900元范围内、常熟市尚湖镇练塘翁庄路10号7幢房屋所得价款在最高额人民币2563900元范围内、常熟市尚湖镇练塘翁庄路10号8幢房屋所得价款在最高额人民币14614400元范围内、抵押范围为常集用(2012)第00134号中所确认的面积为38761平方米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常他项15(2015)第01697号]所得价款在抵押金额人民币10279400元范围内对本案所涉债务优先受偿。六、被告永康市奔驰实业有限公司对被告苏州卡迪亚铝业有限公司的第一项付款义务在最高额人民币2.2亿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七、被告吴志强、胡涛对被告苏州卡迪亚铝业有限公司的第一项付款义务在最高额人民币2.2亿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八、被告吴志强对被告苏州卡迪亚铝业有限公司的第二、三项付款义务在最高额人民币2.09亿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九、被告胡涛以其与被告吴志强的夫妻共同财产对被告苏州卡迪亚铝业有限公司的第二、三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十、驳回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24287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合计诉讼费人民币229287元,由被告苏州卡迪亚铝业有限公司负担,被告永康市奔驰实业有限公司、胡涛对诉讼费中的20793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吴志强对诉讼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胡涛以其与吴志强的夫妻共同财产对诉讼费中的208494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同意其预交的诉讼费由上述被告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16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户:10555301040017676)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1-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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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志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17990871771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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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常熟市尚湖镇练塘工业集中区西区(翁家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