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银钻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214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203民初3382号 |
案号 |
(2021)桂0203执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西银钻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柳州柳东安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17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57068.9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以尚欠物业服务费57068.90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18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物业服务费付清时止);二、被告广西银钻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柳州柳东安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5000元;三、驳回原告柳州柳东安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义务,义务人应按本判决规定的期间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1745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872.5元,由原告柳州柳东安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641元,被告广西银钻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31.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时间 |
2021-06-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方国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200682143518U |
登记机关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柳州市柳东新区官塘创业园A区标准厂房A8栋1层东半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