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大庆朗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600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黑0691执686 |
案号 |
(2016)黑0691执006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大庆朗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崔日华借款本息合利人民币390万元;于2016年6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人民币130万元,于2016年9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人民币130万元,于2016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人民币130万元;二被告齐小峰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6-07-19 |
发布时间 |
2016-08-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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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齐小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6077860025921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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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6-1号服务外包产业园C1座301、320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