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吕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421********20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421民初2992号 |
案号 |
(2021)皖0421执24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凤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吕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台县支行截至2019年4月13日的信用卡透支本金29976.09元、利息3769.14元、违约金1727.614元、手续费150.57元,合计35623.41元。(此后利息按照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算至债务全部清偿为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凤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时间 |
2021-06-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