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沈阳金杯泰峰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87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1民终8882号 |
案号 |
(2021)辽0114执18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沈阳金杯泰峰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给付申请执行人钟瑞平财产损失费221528.4元、鉴定费4740元、案件受理费3355.3元。2.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判决期间的债务利息。3.被执行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时间 |
2021-06-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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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黄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007887131014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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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沈阳市于洪区五金工业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