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防城港市宝兴工艺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21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桂0681民初1166号 |
案号 |
(2019)桂0681执10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赖沛荣、阮淡、防城港市宝兴工艺品有限公司应共同返还给原告赖建龙80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80万元为基数,从2016年7月1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及律师费17500元,定于2018年2月28日前付清; 二、案件受理费5900元,由被告赖沛荣、阮淡、防城港市宝兴工艺品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10-10 |
发布时间 |
2019-1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案号 |
(2019)桂0681执1066号 |
立案日期 |
2019-10-10 |
执行法院 |
东兴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8000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赖沛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602782111476D |
登记机关 |
防城港市港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港口区公车工业园A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