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昆明上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620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盘法民三初字第111号 |
案号 |
(2016)云0103执6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昆明市盘龙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昆明上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云南东方神参商贸有限公司退还广告费人民币100000元、违约金22537.4元。案件受理费3394元由原告承担705元,被告承担269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盘龙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6-04-08 |
发布时间 |
2016-10-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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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朱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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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延长线金领时代小区A2幢21层21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