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泗水诚义安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92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0528民初3869号 |
案号 |
(2021)冀0528执恢2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晋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牛强给付原告河北鑫昌龙电缆有限公司货款1 453 419.9元,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二、被告牛强自2017年5月31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的标准向原告河北鑫昌龙电缆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三、驳回原告河北鑫昌龙电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5 415元,由原告河北鑫昌龙电缆有限公司负担21 025元,被告牛强负担14 39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晋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5-28 |
发布时间 |
2021-06-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敬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831789274817Y |
登记机关 |
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泗水县济河办光明路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