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泗水圣昌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338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08,民终2793号 |
案号 |
(2019)鲁0831执恢3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泗水县人民法院(2014)泗商初字第139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二、变更泗水县人民法院(2014)泗商初字第139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王凤平、申培刚、泗水金果食品有限公司、泗水圣昌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山东泗水银山花生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泗水申氏花生食品有限公司、高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上诉人蒋彤彤借款本金27万元及利息(自2014年8月23日起至本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间止,按月息2分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泗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10-24 |
发布时间 |
2019-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桑永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831743380884W |
登记机关 |
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泗水县泗河办济河路西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