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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朗仕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77033****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浙0185执2193号
案号
(2016)浙0185执21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福建郎仕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临安钱氏照明器材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799608.02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16-05-24
发布时间
2017-06-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杨惠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625577033560L
登记机关
福建省长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长泰县经济开发区兴泰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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