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中机国能炼化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037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仲调字第0964号调解书 |
案号 |
(2021)津0116执53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仲裁委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人于2021.2.26日前,向申请人支付363050.34元;2.仲裁费15542元,由被申请人承担,因仲裁费已由申请人预交,被申请人于2021.1.8日前将负担的仲裁费直接支付申请人;3.如被申请人未按照第一、二项支付申请人,申请人可以要求被申请人支付486583.61元,并可以要求相应利息,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03-24 |
发布时间 |
2021-06-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庆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6103714268W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C座108室26单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