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宁夏中煤环能润泽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35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京0118民初4603号 |
案号 |
(2019)京0118执恢3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宁夏中煤环能润泽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北京北美汉达煤炭有限公司预付合同款一百二十六万五千零五十二元;二、宁夏中煤环能润泽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北美汉达煤炭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五十一万七千四百二十四元九角八分;三、驳回北京北美汉达煤炭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四、驳回宁夏中煤环能润泽贸易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9-10-30 |
发布时间 |
2019-1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京0118执恢378号 |
立案日期 |
2019-10-30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812498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雷雨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200083527552G |
登记机关 |
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前进北路223院18幢1单元3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