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飞跃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80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12民终376号 |
案号 |
(2018)苏1283执19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一致同意由飞跃公司支付陆国平85000元了结双方纠纷,其中2018年5月1日前支付5万元,2018年6月1日前再支付2万元,2018年7月1日前付清余款;上述款项直接汇入陆国平指定银行账户(户名:陆国平,开户行:农行江阴市璜土支行,账号:6228410430030761617);二、如飞跃公司未按期足额履行相关给付义务,则陆国平可按照一审判决认定的数额133450.21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纠纷就此了结,余无争议;四、一审案件受理费1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均由飞跃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8-05-17 |
发布时间 |
2018-08-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8)苏1283执1915号 |
立案日期 |
2018-05-17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33450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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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005580961795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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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泰兴市黄桥工业园区韩庄路 |






